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7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慧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68 人,代表股份 244,173,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8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8,347,4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6 人,代表股份 5,826,49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6 人,代表股份 5,826,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6 人,代表股份 5,826,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795%。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 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编码 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43,537,375 99.7393% 414,301 0.1697% 222,300 0.091% 0 0%审议通过, 关于补 桂玉平先生 1.00 选董事 其中,中小 当选为公司 的议案 股东的表决 5,189,890 89.074% 414,301 7.1106% 222,300 3.8153% 0 0%第十一届董 情况 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