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该事项已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之后即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26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3,532,391.85元。报告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不存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形。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7,715,217.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4,849,620.95元。 3.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6,471,54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39,117,887.00元(含税)。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两个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8,000,000.00 元、8,000,000.00 元,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0.66%、 0.33%,均低于 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8%(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公司有较强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稳健、货币资金充足,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分红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综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盈利水平、累计未分配利润、货币资金、经营性现金流、负债结构、资本开支计划等情况,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鼓励中期分红的政策导向、公司章程相关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彰显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