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5,332,66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326.6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573.52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753.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26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8 月 3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53,326.6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1,753.08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入进度 用状态时间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药研发项目 11.90% 2031 年 1 月 生物技术创新融合中心建设项目 3.00% 2030 年 12 月 特宝生物创新药物生产改扩项目- 0.54% 2029 年 1 月 产线建设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视同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投资产品的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陈莹 陈诗哲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