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镇海股份 股票代码:603637.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朴未来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988 号 11 幢 2 楼(集中登记地)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988 号 11 幢 2 楼(集中登记地)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公开征集方式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镇海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镇海股份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及其他主管部门(如需)的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如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1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2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2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3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3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6 第九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3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0 财务顾问声明...... 4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42 附 表:......4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人、 指 上海朴未来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朴未来泉 镇海股份、上市公司 指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舜通集团 指 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 舜建集团 指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 璞瑞泉 指 上海璞瑞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朴烯晶 指 朴烯晶新能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华拓控股 指 陕西华拓企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贝嘉投资 指 贝嘉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舟山产业投资 指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衢州汇衢 指 衢州汇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融坤信新材料 指 上海融坤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衢江国投 指 衢州市衢江区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朴蓝聚烯烃 指 朴蓝聚烯烃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股份转让/ 朴 未 来 泉 拟 协 议 收 购 舜 通 集 团 持 有 的 合 计 本次权益变动/协议转让 指 35,802,881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5%) 朴未来泉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与舜通集团签订的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根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据该协议,朴未来泉拟购买舜通集团持有的镇海股 份无限售流通股 35,802,881 股股份,占镇海股份当 前总股本的 15%。 镇海股份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告的《镇海石化工 《公开征集公告》 指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 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 公告》 朴烯晶股东张文龙、朴蓝聚烯烃、上海朴汉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朴燕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东方智慧贰号创 《一致行动协议》 指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拓控股、徐 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贝嘉投资、昆山玉道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嘉兴元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舟山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产业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衢州人才信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以保障朴烯晶控制权的持续稳定。 朴未来泉拟向舜通集团收购其所持的上市公司 标的股份 指 35,802,88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 交割日 指 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当日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报告书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朴未来泉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朴未来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988 号 11 幢 2 楼(集中登记地) 执行事务合 上海璞瑞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文龙) 伙人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 55,9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91310112MAK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