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6〕251 号 关于终止对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申请审核的决定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