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迅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89,286 股,发行价格为 167.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3,499,999,869.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211,875.9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84,787,993.3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6]第 420C000141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248,210.08 207,383.55 2 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 100,060.59 61,442.96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79,652.30 合计 428,270.67 348,478.80 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费。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上述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人力资源部根据综合保障部提供的募投项目建设人员名单,设置新的成本中心进行费用归集,按月由自有资金统一发放工资及工资附加。财务管理部根据该成本中心当月入账的人员工资及附加转入该募投项目所属在建工程核算,并每季度定期将转入在建工程核算的建设人员工资及附加金额进行置换。 2、财务管理部每季度定期统计本属于募投项目的费用,而无法从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的支出并做好清单管理,每季度定期进行等额置换。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自有资金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进行更正。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税务机关对工资、社保、公积金、税费等扣缴账户的要求,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款项支付的合规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光迅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