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4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1,7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1,7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8 月 27 日。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55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1,792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0.408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9.2188 万股,合计 179.6269 万股,占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8.03 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88 元/ 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73 元/股,授予企 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59 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 76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 55 人。 6、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对应考 目标值 触发值 期 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 Am、 (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 An、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Bm) 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 Bn)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解 2024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除限售期 30%; 15%;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第二个解 2025 年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除限售期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15%;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或 B≥Bm X=100% 营业收入增 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X=Max{80%+(A-An)/(Am-An) 长率(A)或 (1)An≤A<Am 或 Bn≤B<Bm *20%、80%+(B-Bn)/(Bm-Bn) 净利润增长 (2)A<Am 且 B<Bm *20%} 率(B) A<An 且 B<B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A+、A、A-、N 五个等级,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年度考核结果 A++ A+ A A- N 个人层面解除 100% 60% 0 限售比例(Y)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企业合伙人: 年度考核结果 A++ A+ A A- N 个人层面解除 100% 60% 0 限售比例(Y)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