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8月15日,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8月25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8人。 3、解除限售股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6,039,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1%。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张榜及邮件通 知的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57)。 3、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4、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5、2024年8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公司最终向10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235.60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33%。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6、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按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78,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 所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8、2025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5,280,278股变更为 355,563,978股。 9、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8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39,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61%。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 行了审查,除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88名激励对象均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限售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限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40% 限售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8月 15日,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26年8月15日届满。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 公 司 未 发 生 前 述 情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售: 形,满足解锁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