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6-03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 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提出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 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 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8/19,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亿元~4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7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64.95万股~ 3,129.8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4.954%~9.90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市场投资信心,并同步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紧密结合,公司综合考量当前经营状况与财务实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 出调整的,则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7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9.8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08%。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7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64.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5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 0 0 0 0 0 0 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 315,883,792 100 315,883,792 100 315,883,792 100 股份 其中:回购专 0 0 15,649,500 4.954 31,298,900 9.908 用账户股份 股份总数 315,883,792 100 315,883,792 100 315,883,792 1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7.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90亿元,流动资产为18.61亿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