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伊戈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 号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671,636 股,每股发行价格 13.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2,768,87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92,740.95 元(不含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2,776,137.89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全部到 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6,407.75 万元,加上累计 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1,293.8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163.68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 57,834.44 58,923.34 101.88% 造建设项目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 22,436.25 22,484.17 100.21% 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113.58 14,106.28 56.17% 补充流动资金 10,893.34 10,893.34 100.00% 总计 116,277.61 106,407.75 91.51%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存款 备注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7906448310809 0.00 已结项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 中国农业银行南海 列产品数字化工厂 分行 44501001040058937 0.23 已结项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7906017310616 11,163.46 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25800788013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106 - 已销户 大良支行 募集资金总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7900173610616 - 已销户 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合计 11,163.68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 2026 年 8 月 31 日 2027 年 8 月 31 日 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房屋已完成装修,正在筹划设备、软硬件购置及研发人员配置等方面。结合现有国内外业务布局及市场变化,公司适当放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为切实保障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三)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保障该项目后期能够按时推行,公司将强化项目管理,配备专业研发团队,并选派研发骨干监督把控项目进度,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此外,公司将提前开展风险管理,及时分析评估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保障项目按期推进,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保障该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广忠 何尔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