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6〕259 号 关于终止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的决定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和保荐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所提交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 年修订)》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