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净资产审计报告 苏亚专审〔2026〕120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专 审 〔2026〕120 号 净资产审计报告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锡常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苏锡常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苏锡常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苏锡常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苏锡常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苏锡常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苏锡常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苏锡常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苏锡常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苏锡常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产业”)和常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路投资”)在南京投资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2017年 3月 14日,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 291号,办公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本公司属于公路工程建筑行业,主要从事建设、经营和管理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无锡至常州段,法定代表人为汪锋。 经营范围如下: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摄影扩印服务;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乐器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办公服务;日用杂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食杂;出版物零售。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56,200,000.00 元,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各股东实际 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认缴金额 认缴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5,171,530,000.00 65.00% 5,171,530,000.00 65.00%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15,510,000.00 22.82% 1,815,510,000.00 22.82% 常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公司 969,160,000.00 12.18% 969,160,000.00 12.18% 合计 7,956,200,000.00 100.00% 7,956,200,000.00 100.00% 注:常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4-04-23更名为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与最终控股母公司均为江苏交控。 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以下简称“苏锡常南部高速”),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苏发改基础发(2016)1547 号文件批准,路线起自与常州至宜兴高速公路交叉处的前黄枢纽,经常州前黄,在雪堰经邀贤山后进入无锡境内,在无锡马山经大湖梅梁湖,在南泉接无锡环大湖高速,路线全长 43.900 公里,其中:无锡段 22.430 公里(含太湖隧道长 10.790 公里)常州段 21.470 公里(含邀贤山隧道 1.430 公里)。项目建设工期为四年。核定初 步设计算 1,591,239.7万元(无锡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