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H 股激励计划 目录 1. 定义与解释 ......3 2. 计划的生效条件 ......5 3. 计划的目的 ......6 4. 合资格参与人及确定资格的依据 ......6 5. 计划授权限额及更新限额......6 6. 管理......8 7. 通过信托实施 ......9 8. 奖励的授予 ......10 9. 授予函 ......12 10. 接受和购买价 ......13 11. 奖励的归属 ......13 12. 绩效目标 ......14 13. 奖励的结算 ......14 14. 奖励的限制 ......16 15. 税务 ......16 16. 奖励的取消 ......17 17. 奖励的失效 ......17 18. 回拨 ......18 19. 丧失合资格参与人资格时奖励的处理 ......19 20. 股本变动或公司交易 ......20 21. 计划或奖励的修改 ......20 22. 计划有效期与终止 ......21 23. 其他 ......22 24. 通知 ......24 1.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计划中,除上下文另有定义除外,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A 股”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 “采纳日” 股东会决议通过本计划之日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 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条例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则”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中国证券法、证券及期货 条例、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经不时修订及修改) “联系人” 具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涵义 “奖励” 根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奖励,该奖励可以采取 奖励股份的形式,并以奖励股份拨付 “奖励股份” 奖励所涉及的 H 股股份,由 (i)库存股份; 或(ii)信托之 受托人于场内或场外购买或收购现有 H 股兑付 “董事会” 公司的董事会 “营业日” 香港联交所开市进行证券交易的任何日子 “紧密联系人” 具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涵义 “公司”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 A 股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份代号:300450)及 其 H 股已于香港联交所上 市(股份代号:0470) “关连人士” 具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涵义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公司的董事 “合资格参与人” 具有计划第 4.2 条所规定的涵义 “授予日” 向合资格参与人授予奖励的日期,该日期必须为营业 日 “激励对象” 任何获批准参与本计划并于计划有效期内根据第 8 条 规定已被授予任何奖励的合资格参与人 “集团”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 股”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于香港 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买卖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及修改)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计划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计划”或“本计划” 2026 年 H 股激励计划 “计划管理人” 指董事会的任何委员会或董事会根据第 6.2 条转授权 管理本计划的其他人士 “香港证监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经不时修订 及修改) “股份”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包括 A 股及 H 股 “股东” 股份持有人 “附属公司” 具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涵义 “主要股东” 具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涵义 “库存股份” 具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涵义 “信托” 具有计划第 7 条规定的涵义 “受托人” 公司根据第 7 条为信托之目的不时委任的本计划的专 业受托人 “归属日” 由董事会计划管理人不时决定的奖励(或其中之部 分)归属于相关合资格参与人及合资格参与人可在该 日获得奖励股份(由董事会或计划管理人根据第 11.1 排的归属日期已发生;及 “%” 百分比 1.2 在本计划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否则: (a) 凡提及规则,均指本计划规则中的规则; (b) 凡提及一天中的时间,均指香港时间; (c) 如某期间指明为自某特定日期起,或自某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之日起,则计算该期 间时不应包含该日; (d) 凡提及成文法、法律条文或上市规则,应解释为分别经修订或重新颁布的该等成 文法、法律条文或规则,并包括相关成文法、法律条文或「上市规则」项下的任 何命令、规例、文件、附属法例、其他附属法例或惯例须知; (e) 在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前提下及除非另有说明,董事会可完全酌情 决定权作出决定,且如果董事会将其管理本计划的权力转授予其授权人士,该授 权人士应享有相同的绝对酌情决定权; (f) 凡指称包括时,应被视为后接但不限于; (g) 以单数形式表示的词语包括其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以一种性别表示的词语包括 每种性别; (h) 本计划规则中设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对计划规则的解释; (i) 凡提及任何法定机构,应包括该法定机构的继任机构及为取代或承担该法定机构 职能而设立的任何机构;及 (j) 凡提及人士,包括任何个人、法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联营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号、信托、地产或其他企业或实体。 2. 计划的生效条件 2.1 本计划生效的前提条件是股东会作出决议批准通过本计划。 3. 计划的目的 3.1 本计划的目的是: (a) 为公司提供吸引、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