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2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装备”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盾石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无偿授权使用冀东集团已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 的 4 项“盾石”商标用于产品,授权使用期与商标有效期一致。 鉴于冀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 事焦留军、李洪波、张建锋、司国强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培和 注册资本:247,950.40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9 月 16 日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冀东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2026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545,819.63 2,623,439.45 负债总额 2,563,151.41 2,695,928.08 净资产 -17,331.79 -72,488.63 营业收入 3,889,593.84 1,662,857.91 净利润 -83,588.20 -52,235.47 冀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冀东集团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盾石建筑向冀东集团申请的授权使用的商标,为冀东集团已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具体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盾石 制水泥机械:垃圾处理装 置(废物);化学工业用 电动机械;地质勘探、采 1 第 4877688 号 第 7 类 矿选矿用机器设备;机械 2028 年 8 月 27 日 加工装置;电子工业设备; 提升机;石油化工设备; 轧钢机(截止) 盾石 包装机;塑料工业用机器; 化肥设备;采矿钻机;混 凝土搅拌机(机器);灌 浆机;粉碎机;金属加工 机械;震动翻砂机;风力 发电设备;制造电线、电 2 第 13781607 号 第 7 类 缆用机械;液压手工具; 2035 年 3 月 20 日 喷漆机;发电机;润滑油 泵;压力阀(机器部件); 压缩、排放和输送气体用 鼓风机;润滑设备;机械 传送带;电焊接设备(截 止) 盾石 金属建筑物;金属建筑材 料;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丝网;非电气缆 3 第 13781608 号 第 6 类 绳用金属接头;门用金属 2035 年 2 月 27 日 附件;五金器具;机器传 动用金属加固材料;搅拌 灰浆用金属槽;金属矿石 (截止) 盾石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喷砂处理服务;材料处理 4 第 13781597 号 第 40 信息;金属铸造;金属处 2035 年 3 月 20 日 类 理;精炼;纺织品精加工; 废物和垃圾的焚烧;能源 生产;燃料加工(截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甲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第 4877688 号、第 13781607 号、第 13781608 号、第 13781597 号“盾石”商标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有效商标。 2.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许可乙方在乙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商标/服务/店面上使用上述商标。 3.乙方可在中国将上述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