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6-49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 月 14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6、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振华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7 人,共计代表股份168,755,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34%。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63,069,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87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5,686,4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916,325,20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09,700 股,计算公司本次股东会全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上述回购专户股份。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周凌雷律师、乔康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六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非独立董事黄振华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1,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88%。 表决结果:黄振华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非独立董事陶钱伟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59,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3,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72%。 表决结果:陶钱伟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非独立董事高攀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59,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3,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21%。 表决结果:高攀文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非独立董事钟剑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6,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23%。 表决结果:钟剑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非独立董事张超亮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1,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6,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19%。 表决结果:张超亮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非独立董事严先发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59,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3,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261%。 表决结果:严先发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三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独立董事梅祖伟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0,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4%。 表决结果:梅祖伟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独立董事李锐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2,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6,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04%。 表决结果:李锐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独立董事邱建萍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63,360,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94,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27%。 表决结果:邱建萍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周凌雷、乔康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