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 目 录 释 义......2 声 明......4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5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股票来源及数量......5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权益分配情况......5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核实......7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价格及确定方法......7 (五)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9 (六)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行权/归属条件......13 (七)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19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21 (一)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21 (二)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价格合理性的核查意见......23 (三)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的核查意见......23 (四)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的核查意见......24 (五)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核查意见......24 (六)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核查意见......25 三、备查信息......26 (一)备查文件......26 (二)备查地点......26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奥比中光、公司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限制性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 股票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 有效期 指 日止/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 效之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的期 间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每股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使股票期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 交易日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获得公司股票所必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确定的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票 登记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确定的获益条件后,获授的公司 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声 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奥比中光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公司提供,公司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复印件均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对前述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1.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05.28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0%。其中,首次授予 175.28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约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总额的 85.39%;预留授予3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约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总额的 14.6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22.2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0%。其中,首次授予 102.2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约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 83.63%;预留授予 2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5%,约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 16.37%。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83.0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其中,首次授予 73.0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约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7.96%;预留授予 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