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人:公媛 审核人:姜楠 批准人:李伟华 2026 年 7 月 按照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 要求,通过查验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财司”) 《金融许可证》等证件资料, 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江铃财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江铃财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 1993 年 10 月 27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成立的,由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为江铃汽车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办公场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 969 号天使金融广场28-29 层、31-32 层 法定代表人:于庆锋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7H236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899590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 万 元,占 100%。 公司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办理成员单位产品融资租赁。 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江铃财司总资产 1,046,836.92 万元,存放 同业款项 359,825.66 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1,293.88 万元,发放贷款 536,484.39 万元,融资租赁 329.59 万元,贴现 1,443.63 万元,吸收存款 857,925.93 万元,营业收入 18,175.07 万元,实现净利润 5,548.84 万 元。 (二)管理情况 据江铃财司相关负责人核实,今年上半年,江铃财司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江铃财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任何安全隐患。 (三) 监管要求 经核实江铃财司的 2025 年底以及 2026 年两个季度的数据,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新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规定要求: 序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2025 年底 2026 年一季度 2026 年二季度 号 1 资本充足率 ≥10% 26.35% 23.55% 24.12% 2 流动性比例 ≥25% 55.61% 54.68% 54.57% 3 贷款余额/存款余 ≤80% 58.92% 55.88% 56.19% 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4 集团外负债总额/ ≤100% 0.00% 0.00% 0.00% 资本净额 5 票据承兑余额/资 ≤15% 0.68% 0.57% 0.53% 产总额 6 票据承兑余额/存 ≤300% 1.78% 1.47% 1.55% 放同业余额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 ≤100% 4.14% 3.49% 3.43% 总额/资本净额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 ≤10% 0.00% 0.00% 0.00% 额/存款总额 9 投资总额/资本净 ≤70% 37.13% 42.87% 39.16% 额 10 固定资产净额/资 ≤20% 0.09% 0.08% 0.08% 本净额 备注:此表数据计算口径按监管要求同步更新,2026 年投资总额/资本净额数据计算口径较 2025 年存在变化,2025 年投资总额取数投资余额,2026 年投资总额取数投资成本。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书面承诺,“在江铃财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由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相应资本金”,此承诺已在《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确认。 江铃股份与江铃财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条款明确江铃财司发生风险时,江铃财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收回资金以规避风险,确保江铃股份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江铃股份与江铃财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协议约定江铃财司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为江铃股份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鉴于此 协议,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向江铃股份提供履约担保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存贷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铃股份(含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额为 159,249.48 万元, 江铃财司吸收存款余额 770,575.34 万元,江铃股份(含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江铃财司吸收存款的比例为 20.67%。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江铃股份(含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额为 135,247.95 万元, 江铃财司吸收存款余额 857,925.93 万元,江铃股份(含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江铃财司吸收存款的比例为 15.76%。 三、企业风险管理现状 依据美国《COSO 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国国资委《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我方通过访谈江铃财司负责人,审阅江铃财司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风险管理评价表”等材料,从内部控制五要素构成的评价维度,对江铃财司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析。 (一)内部环境 1、发展战略 江铃财司的企业愿景是:智融产业,普惠天下,成为全能型金融服务提供商。企业使命和定位是:以金融力量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以融智融资为基础,以产销金融业务为龙头,为集团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江铃财司的经营目标是成为江铃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资金融资中心,票据服务中心,投资理财中心,汽车金融中心”。为实现目标,江铃财司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将坚持以“服务集团、追求集团效益最大化”的观点统揽全局,围绕集团产品价值链构建江铃财司业务链,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的成本管理,以服务为突破口,围绕客户需求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努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金融增值服务。在帮助客户实现价值提升的同时,伴随客户的成长而共同成长,为实现“大江铃”战略的宏伟目标贡献全部力量。 2、组织结构 江铃财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架构。 江铃财司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明确界定各层级机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应职责,制定各岗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组织结构体系。 江铃财司建立并完善了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委员会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江铃财司的决策机构,负责保证江铃财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江铃财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江铃财司的经营的合规性负最终的责任。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配备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资质、经验、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的人员,保证风险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消保和薪酬管理委员会,经营层设贷款审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风险政策、风险水平、风险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各类风险的控制情况,并向董事会或经营层提供相关建议;根据董事会授权,完成重大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经董事会授权,可履行建立风险文化、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审批重大政策、评估新业务风险、指导合规与案件风险防控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