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在内部对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 1月24 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暂 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316,914,122 股为基数测算),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26,765,649 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3,001,2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7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 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1、调整方法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7.80/1.4-0.078=5.4934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1、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