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 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18,350 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730, 481 股,发行价格 18.7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86,959,994.7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27,398.8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7,632,595.8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 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18,344,263.00 元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78,964,815.31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4,200,616.18 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57,565,860.42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4,524,133.70 2、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87,531.52 3、项目建设 48,445,804.80 2026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257,565,860.42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6 年半年度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487,531.52 元。 *2、2026 年半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48,445,804.80元,用于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1.2 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57,565,860.42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定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时修订。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芳纶”)为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 2023年1月18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宁夏芳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 30,865.09 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投入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研究院为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研究院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主体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 本公司 8110601012601518141 - 已销户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 本公司 8110601013501518130 - 已销户 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 本公司 15747110670079 66,009,707.80 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 本公司 15438925960018 994,429.86 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 本公司 38080188000260541 - 已销户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 本公司 38080188000260623 - 已销户 技术开发区支行 宁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 38080180809992307 101,245,176.80 芳纶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 本公司 15392101040098396 - 已销户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 本公司 8110601011601755976 89,281,773.04 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 研究院 38080180800131231 34,772.92 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计 — — 257,565,860.4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