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 2024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 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 (四)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五)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 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5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59,252,303*0.15元/股=68,887,845.4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8,887,845.45元/461,562,500股)*10=1.49249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92492元/股。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P=P0-V=4.35-0.1492492≈4.20 元/股(因 A 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4.35 元/股调整为 4.20 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