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3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 号)同意,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69,401 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73,028.97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96,970.3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 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 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 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 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及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4,473,244.81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2026年7 未使用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月 31 日累计 资金金额 总额 投入金额 1 中药提取车间 30,105.00 18,100.00 18,100.00 15,068.63 828.72 建设项目 2 抗肿瘤药研发 23,753.00 16,920.00 0.00 0.00 0.00 项目 3 数字化平台升 7,233.00 6,880.00 1,946.85 1,946.85 0.00 级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300.00 17,957.00 17,119.70 17,122.34 0.00 项目 5 药品研发中心 13,223.93 - 12,594.22 6,427.09 6,167.13 及公司配套设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2026年7 未使用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月 31 日累计 资金金额 总额 投入金额 施建设项目 6 新药研发项目 27,630.00 - 10,335.99 9,882.41 453.58 合计 122,244.93 59,857.00 60,096.76 50,447.32 7,449.43 注: (1)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431.60 万元(包括现金管 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3)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全部变更到新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新药研发项目”,抗肿瘤药研发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0元;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未使用募集资金 4,933.15 万元变更到新项目“新药研发项目”,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1,946.85 万元。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837.30 万元后的 净额。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累计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3 年 6 月收到的 26,462.08 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并匹配项目阶段验收节点,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的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