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二)2023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30,850.77 29,000.00 1.1 TOPCon电池设备 10,850.77 9,600.00 1.2 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 15,000.00 14,700.00 1.3 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 5,000.00 4,700.00 2 科技储备资金 15,000.00 1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8,447.17 合计 54,850.77 52,447.17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 8,526.20 万元,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主要 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二)2023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 105,941.90 103,291.32 2 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 7,000.00 6,000.00 3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5,000.00 4,000.00 合计 117,941.90 113,291.32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 利息收 节余募集 待支付的 预计节余 号 项目名称 诺投入 A 金累计 入净额 资金 D 金额 E 金额 投入 B C A-B+C-E 高端智能 装备研发 1 及产业化 9,600.00 6,291.51 341.04 3,649.53 1,580.59 2,068.94 之 TOPCon 电池设备 注1:待支付的项目金额包含待置换的项目人员薪酬、尚未到账期的应付材料费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注4: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本。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6年7月31日,“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49.53万元(其中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1,580.59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自身主营业务发展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