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