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宣城市安华机电设 2,000 万元 11,000 万元 是 否 备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9,8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94.0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或“债务人”)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股东会批准担保额度内,与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以下简称“皖南农商行郎溪支行”或“债权人”)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465577220266113881 号),为安 华机电提供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华机电、重庆华菱、广州华菱,控股子公司溧阳华菱、无锡通用、江苏三斯向银行申请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1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安华机电为上述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9,8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 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因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含存款)和业务由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及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银行名称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次担保事项与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300 万元。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3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黄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168499675XP 成立时间 2009-03-13 注册地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8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机械配件、风电及风电配件、结构件、轨道交通部件的 制造及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196.90 37,869.5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5,325.99 27,118.87 资产净额 8,870.91 10,750.67 营业收入 12,178.22 27,359.71 净利润 -1,989.67 -3,683.41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债务人: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书之主合同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与债务 下简称“主合同”)。 2、担保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及借款期限: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敞口【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 大写金额为准)、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或债务)期限:2026 年 8 月 25 日至 2029 年 8 月 25 日。借款(或债务)实际起止日期与上述不一致的,以放款借据(或用信 资料)记载为准。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 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4)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或债务)提供保证的,保 证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 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 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