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6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张军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1,219,000 股,下同)的 0.008%;董事陈亚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7%;副总经理陈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7%。上述股份来源,张军光先生来源于股权激励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陈亚聪先生及陈蓉女士来源于股权激励。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日披露了《力鼎光电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军光先生、陈亚聪先生和陈蓉女士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张军光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陈亚聪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陈蓉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 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原减持计划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结果通知,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张军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陈亚聪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陈蓉女士减持数量为 0,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军光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4,100股 持股比例 0.008% 股权激励取得:2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4,100股 股东名称 陈亚聪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0,000股 持股比例 0.00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0,000股 股东名称 陈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0,000股 持股比例 0.00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张军光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 减持数量 8,50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5 月 27 日~2026 年 8 月 26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8,5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29.41~29.41元/股 减持总金额 250,002.00元 减持完成情况 已完成 减持比例 0.002%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2% 当前持股数量 25,600股 当前持股比例 0.006% 股东名称 陈亚聪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 减持数量 4,20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5 月 27 日~2026 年 8 月 26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4,2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29.50~31.90元/股 减持总金额 126,567.00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3,300 股 减持比例 0.001%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2% 当前持股数量 25,800股 当前持股比例 0.006% 股东名称 陈蓉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 减持数量 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5 月 27 日~2026 年 8 月 26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0.00~0.00元/股 减持总金额 0.00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7,500 股 减持比例 0.00%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2% 当前持股数量 30,000股 当前持股比例 0.007% 注:1、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 4.60 万股的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本虽然发生了变动,但因变动较小,未对上述董事和高管的持股比例、变动比例计算造成重大影响。 2、本公告内的比例计算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判断,董事陈亚聪先生减持了部分股份,高级管理人员陈蓉女士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无最低减持数量(比例)限制。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