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63 人(已剔除离职回购人员);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046,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上述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 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352.4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267 人,授予价格 19.15 元/股。 6、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离职激励对象(袁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84 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7、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前述公告的债权 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完成了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8、2026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6 年 8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 10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76.8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12.49 元/ 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公司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共计为25,000 股。其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对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8.84 元/股;因公司优化等原因被动离职的 1 名激 励对象对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8.8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9、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相关规定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回购人员)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1,046,7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25 年 8 月 29 日 授予价格 19.15 元/股 授予数量 352.40 万股 授予人数 267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76.80 万股 2、预留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26 年 8 月 3 日 授予价格 12.49 元/股 授予数量 76.80 万股 授予人数 101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0 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 1 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 2 适当人选; 除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