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之剩余股 权转让款支付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技”)于以现金方式向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杨豪、蔡海英、石兆宇、石云南、杨加平、杨勇、包景衍、包景炜收购浙江中煤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液压”或“标的公司”)合计 56.94%的股权,收购金额为 6,632.862 万元(上述收购 事项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为保护上市公司整体股东利益,经公司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再次沟通与协商,公司与转让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股权收购协议的支付方式与应收账款回收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当日与中煤机械集团、杨豪、蔡海英、石兆宇、石云南、杨加平、杨勇、包景衍、包景炜签署关于收购中煤液压 56.94%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其中《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标的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净值为92,638,825 元,若标的公司收回2024 年12 月 31 日期末应收账款净值总额的 90%时,届时则中煤科技应支付剩余全部股权转让 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款的 30%。 二、支付条件达成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之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条件达成的议案》,确认标的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应收账款回收已超过期末净值总额的 90%,剩余全 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条件达成,同意中煤科技向转让方支付剩余全部股权转让 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款的 30%。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中煤液压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应收账款回收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审定后原值 99,967,833.73 扣除坏账后应收账面净值(考核基数) 92,638,824.83 支付条件中约定 90%回款目标 83,374,942.35 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累计有效回款总额 83,400,267.04 累计有效回款总额超额情况 25,324.69 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完成回收考核基数比率(%) 100.03%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之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石良 希先生、杨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剩余 股权转让款支付条件的达成,系基于《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 的应收账款回收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回款金额已超过协议约定的 90%目标, 且完成比率已达 100.03%,符合支付条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交易后续安排 鉴于本次交易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已达成,收购方中煤科技将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