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立法破冰 权责归位是关键】此次修法的核心亮点,在于明确了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在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理主体,即由汽车生产或进口企业“兜底”。这一规定直击当前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的痛点。在L3、L4场景下,人类驾驶员的角色逐渐向监管者甚至乘客转变,将法律责任适时赋予掌握核心控制权的技术提供方,才是权责对等精神的体现。法律上的这一变革等于为高阶自动驾驶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扫清了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