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对博士眼镜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议通过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概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和 2026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使用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9 日止,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额度的必要性说明及投资目的 结合当前市场资金收益环境,若将闲置自有资金单纯存放于传统存款账户,收益水平较低,难以充分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此背景下,在严格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适度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合理盘活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该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9 日止。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 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经认真审核与审慎讨论,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使用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 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9 日止,上述额度在 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加后,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7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博士眼镜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博士眼镜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惠元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