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质。2013 年 11 月,该所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 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5 次。4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 人次、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4 人次和监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超杰,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江超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江超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2026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系结合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