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0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616,360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拟提交股东会的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监事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为 2025 年膜材料及膜组件 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 1.92 亿元且毛利率不低于 30%。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膜材料 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作废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616,360 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股权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1,616,360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完成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1,616,360 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