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主体评级/债项评级 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8 月 21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及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1、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096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含)10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确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 2025 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373,445.41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4.63%,母公司口径净资产为 287,614.95 万元,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5.8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25 亿元(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939.05 万元、35,210.99 万元和42,453.71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名称: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26 广电计量 K1”,债券代码为“524986.SZ”。 7、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1.30%-2.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9 月 1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9 月 1 日(T-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原则”。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2、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5、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6、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参与认购其所承销债券的,应当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并在发行结果公告中进行披露。 17、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8、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9、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20、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合规发行。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发行人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21、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 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投资者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22、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76.55 亿元,较 2025 年 末增长 13.49%;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50.12 亿元,较 2025 年末增长 34.21%。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6.86 亿元,同比增长 14.03%;净利润为 1.17 亿 元,同比增长 27.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2 亿元,同比增长25.16%,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其他特殊情形。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发行人依然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23、本期债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1 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2023 年修订)》第十三条、十四条申请有效期延长。发行人最新一期生产经营正常、业绩较上年同期未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亏损、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仍然符合发行条件。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