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8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次增持全体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欧 菲光”)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市场与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 万元/人,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全部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13,700 股,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601.45 万元,增持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下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市场与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4 人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 万元/人,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 2、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黄丽辉、申成哲、曾兆豪、周亮等 4 人。 3、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前提,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将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顺延实施情况。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内。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增持主体周亮先生、曾兆豪先生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19,2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0.13 万元。 (2)近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黄丽辉先生、申成哲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上述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94,5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1.3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全部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13,700 股,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601.45 万元,增持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序 增持主 增持前 已增持 增持后 号 体名称 职务 增持方式 股数 已增持金额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黄丽辉 副董事长、 集中竞价交易 3,736,252 0.107% 199,600 1,510,972.00 3,935,852 0.113% 总经理 2 申成哲 董事、副总 集中竞价交易 1,203,600 0.034% 194,900 1,502,206.00 1,398,500 0.040% 经理 3 周亮 董事、副总 集中竞价交易 1,305,200 0.037% 209,300 1,500,681.00 1,514,500 0.043% 经理 4 曾兆豪 财务总监 集中竞价交易 1,305,500 0.037% 209,900 1,500,621.00 1,515,400 0.043% 合计 7,550,552 0.216% 813,700 6,014,480.00 8,364,252 0.239%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未在限制买入的窗口期内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锁定 6 个月。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