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董事会现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作如下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5 号——分部报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