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6-3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8 月 28 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 2026 年度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550,817,065.8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628,836,706.72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上半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2,883,670.67 元,按规定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62,883,670.67 元、交易风险准备金 62,883,670.67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071,834,773.78 元。综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86,174,477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不派送股票股利,共分配利润 95,792,617.16 元;2026 年中期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积极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