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上 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文哲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9)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度经营及相关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公司拟聘任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原住所不变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两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 为:1、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 13 号之一 3301 房、3302 房、3303 房、3304 房;广州市天河区 海安路 13 号之一 3401 房、3402 房、3403 房、3404 房;2、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 3 号之一 202 房(会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 3 号之一 302 房(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场所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周二)下午 15:00 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6 号 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