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 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安克创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面值总额 110,48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11,048,2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4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09,245.13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1 号”《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达到预定可 已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 资金金额 (%) 期 1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 20,104.00 2028 年 7 月 9,284.16 46.18 业化项目 2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 20,554.00 2028 年 7 月 8,719.84 42.42 业化项目 3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13,998.00 2028 年 7 月 2,623.67 18.74 4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22,726.00 2028 年 7 月 - - 5 补充流动资金 31,863.13 不适用 32,369.37 101.59 合计 109,245.13 52,997.04 注 1: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产品收益和存款 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次拟将“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原实施地点为租赁的东莞市洪梅镇东莞鸿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园,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仓储人员规模及仓储运营需求不断增长,原实施地点已无法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综合仓储运营成本,公司拟将“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从东莞市洪梅镇东莞鸿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园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启盈物流园。除此以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预计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产生大额费用,不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二)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尚 未开工建设,主要原因系:该项目原计划购置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的中电软件园三期 的房产进行实施,由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电软件园三期仍在建设中,该项目尚未 投入募集资金进行建设。“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搁置超过一年,公司对其进行重新论证如下: (1)本项目构建交互式售前解决方案能力,推动独立站“技术+内容+服务”全方位升级,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线上渠道的运营能力和竞争力;(2)本项目通过搭建数字化内容营销体系,扩充公司数字资产库,丰富自身的资源流量池,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并为公司提供一手的营销后台数据信息,基于沉淀的营销数据进行分析与预测,更好地指导公司未来业务运营发展。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至 305.14 亿元,同比增长 23.49%,整体业务规模持续 扩大。本项目建设的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主要服务于公司的产品业务,全方位的数字化的营销及服务能力将为公司整体业务的运作提供有力支撑;而公司稳定的业绩增长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业务支持,能够确保本次项目规划的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得到有效利用。 公司具有良好的数字化平台建设经验,公司始终重视信息系统和数字化能力体系建设,自主开发了大数据驱动管理平台,以快速了解业务数据、及时便捷沟通互动、分析问题并推动改善闭环,已经应用于企业客户体验中心业务部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对于数字化平台开发与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具备相应的 IT 技术和人员储备,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借鉴和有力支持。 3、项目预计收益 该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效益测算。 4、重新论证结论 综上,公司认为“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和自身经营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情况适时调整。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和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综合仓储运营成本。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 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满足业务开展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同意“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事项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事项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