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7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00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 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 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