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预案。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12,406,62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206,203,314.50 元。如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413,182,6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向全体股 东合计派发现金 206,591,33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董事会根据授权制定具体方案之日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413,182,67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8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9 日,红利发放日:2026 年 9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09 月 0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9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1 00*****544 沈锦华 2 07*****800 黄良发 3 02*****539 顾军 4 02*****228 迟梦洁 5 02*****265 成俊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8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 咨询联系人:迟梦洁 咨询电话:025-8699 1866 传真电话:025-5869 4317 八、备查文件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