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encan Group Co., Ltd.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348) 二零二六年九月 目 录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9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小学路 10 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加会议人员: 一、截至 2026 年 9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各项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候选人:唐杰雄 4.02 候选人:唐杰邦 4.03 候选人:易曼丽 4.04 候选人:李史华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候选人:赵海东 5.02 候选人:高巍 5.03 候选人:安林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八、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九、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除依法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如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根据会议安排有序发言,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第 1 至第 3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关于第 4 至第 5 项议案组,实行累积投票制,特说明如下: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应在候选人姓名后面“投票数”栏内填写选举表决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相等的投票总数,即每个议案组累积投票票数为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与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额的乘积。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 3 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 3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集中投给一个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不同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额不能超过所持有的累积投票票数。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时,即为当选。 四、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司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副总经理(本公司 (财务总监)。 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 称财务总监)。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447.7192万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1,447.719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1,447.7192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四十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五)对公司发行证券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份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外担保 (八)修改本章程; 事项;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条规定中需股东会审议的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划;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十三)审议批准需股东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