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促进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公司”、“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实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026年8月31 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S.F. Express(Overseas) Limited(顺丰速运(海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海外”)签署 了《Linear Capital VI L.P. Subscription Agreement And Investor Questionnaire》(“认 购协议”)及《Linear Capital VI L.P. Amended and Restated 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合伙协议”),Linear Capital VI L.P.(以下简称“基金”、“本基金”)聚焦于泛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主要投资于前沿科技方向早期企业的股权。基金目标规模计划为 2.5 亿美元,其中顺丰海外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 1,000 万美元。 2、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Linear Capital GPVI Ltd.,系线性资本(Linear Capital) 管理本基金而设立的普通合伙主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普通合伙人 1、名称:Linear Capital GPVI Ltd. 2、成立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 3、注册地:开曼群岛 4、企业类型:豁免有限公司 5、控股股东:River LV Holdings Ltd. 6、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 Linear Capital GP VI Ltd.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基金尚处于募集状态,截至披露日,公司未知悉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信息,若未来有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Linear Capital VI L.P. 2、注册地址:Ascentium (Cayman) Limited, 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240, Grand Cayman KY1-1002, Cayman Islands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规模:预计募集规模为 2.5 亿美元,顺丰海外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000 万美元。 5、出资安排:普通合伙人及所有有限合伙人均以美元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除首次出资外,普通合伙人应至少提前 10 个自然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缴款通知。首次出资的通知期限可少于10 个自然日,具体由普通合伙人与相关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确定。 6、存续期限:合伙期限自首次出资日起计 10 年,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可延长1 年,经委员会同意可再延长 1 年,此后经持有多数权益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继续延长 1 年期。合伙期限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提前终止。 7、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聚焦于泛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主要投资于前沿科技方向早期企业的股权。 8、管理和决策机制 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基金合伙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工作。合伙企业设有有限合伙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成员应为普 通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企业和平行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代表,在相关事由上对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批准或豁免,但无权控制或管理合伙企业日常经营。顺丰海外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9、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在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出资返还:100%分配给各非关联有限合伙人,直至其累计分配等于其实缴出资总额; (2)优先回报:100%分配给各非关联有限合伙人,直至其累计分配金额等于其按每年约定利率计算的累计应计优先回报金额; (3)普通合伙人追补分配:10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收到的金额等于第(2)项分配金额加上其自身在第(3)项中累计收到的金额之和的 20%; (4)80/20 分配:此后,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绩效收益分配),80%分配给各非关联有限合伙人。 具体分配方式和相关限制和调整以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10、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人可通过转让基金份额方式退出或基金到期清算退出。 11、会计核算制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普通合伙人选定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12、生效条件 合伙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限合伙人自签署合伙协议及认购协议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后,认购协议生效。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在公司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不在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实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在募集中,基金的设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进展及后续基金运作、管理等重要进展,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