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6-06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9 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6.89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28,447 股至 7,256,89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63,309,471 股的比例为 0.38%至 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贷款期限 3年,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