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6-05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控股公司总额度不超过 73,750 万元的银行借款(授信)及粮食代储业务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 担保累计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登载的《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上海分行”或“债权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指尖生活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尖生活”)向恒丰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100 万元。 本担保在已经审议的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指尖生活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712434Y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金路 166 号-1 第 5 幢 1 层 B 区 4、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3 日 5、法定代表人:陆胤华 6、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润滑油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家具销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结构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品牌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8、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礼多多”)持有指尖生活 62.5%的股权,上海礼多多全资子公司上海雍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指尖生活 37.5%的股权。 9、指尖生活的信用状况良好,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状况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109.81 16,024.89 负债总额 9,526.08 8,709.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400.00 7,207.06 流动负债总额 9,526.08 8,709.89 净资产 7,583.73 7,315.00 经营情况 项目 2026 年 1 月-6 月 2025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6,529.20 31,294.18 利润总额 355.06 928.42 净利润 268.73 683.13 注:2025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条款名称 内 容 保证人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 指尖生活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100 万元整 1、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 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 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 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保证范围 2、“本金”指债务人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项 下发生的垫款、票据贴现项下所追索的汇票票款、信用证项下发生 的垫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部分等。 3、对于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为实现债权或担保债权所得的款项,保 证人同意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2) 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 债权人有权变更上述顺序且无需经保证人或其他主体同意,也无需 通知保证人或其他主体。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保证期间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 权的确定日时,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时,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履行期限届满日。 3.“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 提前到期之日。 4.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为分期清偿的,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解决经营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共为 138,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为 95,473.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