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6-069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 年 9 月 4 日 首次实际授予登记人数:37 人 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97.60 万股 首次授予价格:10.99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以及《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 年 7 月 2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甘肃金刚光伏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10 日 (二)首次实际授予数量:1,297.60 万股 (三)首次实际授予登记人数:37 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10.9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激励 占当前公司股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计划授予总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量的比例 1 李雪峰 中国 副董事长、职工 5.00 0.31% 0.01% 代表董事 2 王泽春 中国 董事、总经理 58.00 3.58% 0.11% 3 孙爽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0.50 0.03% 0.00% 4 郭娟 中国 董事会秘书 0.50 0.03% 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33.60 76.05% 2.28% (33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297.60 80.00% 2.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1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3.52 亿元 3.38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7.0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