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案件所处阶段:已撤诉 本次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026)粤 1602 民初 5982 号案件涉案金额暂合计为 4,769.41 万元(人民币万元,下同;含工程款、逾期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及资 金占用利息,其中:逾期违约金及资金占用利息暂计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 考虑案件受理费及实现债权费用等)。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粤 1602民初 5982 号案件已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且该案件所涉债权已剥离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管理及处置,故本次撤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景科技”)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九局”)于 2020 年签订合作协议及分包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东江干流东洲坝段湿地水生态工程部分施工。鉴于被告水利九局未支付部分工程款及返还履约保证金,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水利九局诉至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相关内容。 二、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1602民初5982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本案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和仲裁案件如下: 1、关于原告范县丰田农业高效示范园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久欣建材有限公司、顺景科技、李东泰及第三人新疆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公司已收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豫 0191 民初 13562 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该案件已立案受理。鉴于该案件所涉相关资产已划转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管理及处置,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原告汤俊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司已收到丹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苏 1181 民初 7560 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该案件已立案受理,涉案金额为 31.67 万元(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等)。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实际产生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已披露重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关于江苏华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信建设公司”)与中信网安(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顺景科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相关内容。 公司已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鄂 0112 民初916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华汇信建设公司撤回起诉。因此,本次诉讼未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粤 1602 民初 5982 号案件已被法院裁定按撤诉 处理,且该案件所涉债权已剥离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管理及处置,故本次撤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