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6-025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投资公司”或“原告”)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或“被告”)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 2024年12月31日由上述法院判决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原告智慧能源投资公司支付存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双方因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5 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申请强制执行,当月已收到法院划转执行款 23,277.23 万元。 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因不服上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案件已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处于再审阶段,原生效判决仍具备法律效力,执行程序不受影响。 2025 年 7 月,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就剩余 8,500 万元存款本息向南通市崇川 区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支付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逾期利息。2026 年 4 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履行全部兑付义务。同时,法院也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及法律规定,对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在案涉存款业务中已收取的贴息款 2,512.78 万元做了抵销债务的处理,依法用于抵扣上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应兑付的本息金额。 2026 年 5 月,因不服上述民事案件一审判决,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南通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案号为(2026)苏 06 民终 3401 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 近日,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苏 06 民终 3401 号案件民事终审判决书。经审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判决结果,该诉讼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