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紫金龙净 公告编号:2026-065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42,247,510股 2、发行价格:14.0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0.6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986,661,458.15元 新增股票预计上市时间: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 142,247,510股已于2026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发行对象”“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已取得紫金矿业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紫金矿业拟全额认购紫金龙净定向发行 A股股票的批复。 (2)2025年 11月 7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3)2026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进行了调整。针对此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上杭县财政局进行了批复。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6年5月14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6年 8月 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42,247,510股 3、发行价格:14.06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0.60元 5、发行相关费用:13,338,532.45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1,986,661,458.15元 7、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6 年 8 月 2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6]361Z002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8月24日下午14:00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紫金矿业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999,999,990.60元。 2026 年 8 月 2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6]361Z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6年 8月 24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90.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38,532.4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661,458.1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2,247,51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844,413,948.15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 9月 1日,公司本次新增的 142,247,51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1、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0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紫金矿业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对外公开或以变相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或信托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代持情形的协议安排;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紫金龙净及其子公司、紫金龙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或紫金龙净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紫金龙净及其子公司、紫金龙净持股 5%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前述主体的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 紫金龙净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