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目录 1、维远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维远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3、议案: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 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 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在表决票中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利华益 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 118 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宣读《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回答股东提问;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并表决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计票人、监票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宣读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管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的需要,拟对公司住所名称进行 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公司住所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的需要,拟对公司住所名称进行 变更,住所名称将由“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十路 208 号”变更 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利十一路滨海新区化工产业 园维远化学办公楼 101 室”。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住所信息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利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利 津县凤凰城街道利十一路滨海 津县利十路 208 号。 新区化工产业园维远化学办公 楼 101 室。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 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本次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住所名称及章程备案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