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621,156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10=153,035,201.55/1,023,855,833×10=1.49469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4694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05月0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1,023,855,833 剔除 3,621,156 股后的总股本 1,020,234,6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153,035,201.5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023,855,833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3,621,156 股后的总股本 1,020,234,6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0000 元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09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9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9 月 11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96 孙伟杰 2 01*****017 孙伟杰 3 05*****960 孙伟杰 4 05*****016 孙伟杰 5 01*****843 王坤晓 6 01*****032 王坤晓 7 09*****704 王坤晓 8 00*****541 刘贞峰 9 01*****076 刘贞峰 10 01*****224 刘贞峰 11 05*****235 刘贞峰 12 01*****716 王继丽 13 01*****876 刘东 14 01*****267 刘东 15 04*****189 刘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9 月 0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0 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10=153,035,201.55/1,023,855,833×10=1.49469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469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 咨询联系人:曲宁 咨询电话:0535-6723532 传真电话:0535-672317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