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 年 9 月 16 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4 审议议案一:关于选举华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6 审议议案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7 审议议案三之一:关于选举孙立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审议议案三之二:关于选举成小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 号5 楼报告厅 主持人:董事长徐晓军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注意事项 四、审议各项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华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2 人); 3.01 关于选举孙立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成小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投票表决、计票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 20 分钟。 六、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七、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当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股东在会议现场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在“投票数”一列中打“√”而未填写投票数,该股东投票视为有效,获得“√”的董事候选人将获得与该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相同的票数;未获得“√”的董事候选人不得票。如股东在表决中同时使用“√”及投票数的组合,则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八、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九、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十、本行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审议议案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华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现拟选举华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华晓先生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具体简历如下: 华晓,男,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中级会计师。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金门支行会计核算、信贷业务岗,苏州分行风险管理部高级信审经理、总经理助理,苏州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广发银行苏州分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行长;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江苏亨通资融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华晓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规定。 华晓先生的候选人资格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选举,选举通过后其任职资格将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审议议案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新“国九条”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拟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以上方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审议议案三之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孙立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现拟选举孙立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孙立坚先生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具体简历如下: 孙立坚,男,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致公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 授。1984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同济大学分校助教;日本能势建筑研究所设计助理;第七届国务院应用学科学位委员。现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协经济金融委员会特聘专家,致公党中央委员、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孙立坚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规定。 孙立坚先生的候选人资格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选举,选举通过后其任职资格将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审议议案三之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成小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